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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带领试点单位 赴重庆市消保委开展支持消费者 集体诉讼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黑龙江消费者协会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规则(试行)》,推进全省各级消协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11月7日-11月11日,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省消协)副秘书长佟新带领试点单位(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鸡西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赴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消保委)开展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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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8日上午,省消协调研组一行到重庆市消保委调研学习。重庆市消保委谷丹秘书长围绕“重庆市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的思考及实践”这一课题做了详细的介绍。省消协调研组同谷丹秘书长进行了深度交流学习,并就相关诉讼流程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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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日下午,省消协调研组在重庆市江北区消委会就柏汇健身房集体诉讼维权案进行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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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日,省消协调研组来到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保委进行调研。期间参观了由铜梁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消委会成立的铜梁区消费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听取了在消费者集体诉讼中采用的“示范判决+委派调解”的创新工作经验。

  省消协调研组通过调研学习,为我省开展相关诉讼工作提供了实践范例。下一步,省消协将认真研究归纳总结,提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水平,推动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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