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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2024年第3号消费提示 文明祭扫 守护安全

发布时间:2024-04-03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作者:佚名

  清明节既是寄思先祖的肃穆节日,也是踏青春游的高峰时节,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在此提醒:文明祭扫,守护安全。

  一、保护环境文明祭扫

  清明节祭念活动简朴绿色为宜,祭扫物品尤其是纸质品不必攀比求大求多,做到文明祭扫、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倡导广大消费者选择网上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念等绿色文明方式表达追思怀念之情。自觉遵守祭扫相关管理规定,在指定地点燃香焚纸,注意防范火灾减少污染,营造社会文明新风尚,以绿色环保的方式追思先辈、祭奠逝者,保护绿水青山,共守美丽家园。

  二、注意节日食品安全

  清明节有祭扫、踏青、寒食的习俗,消费者在小长假期间请留意时令食品安全,倡导广大消费者保持节约粮食习惯,坚决杜绝食物浪费。一是选择放心渠道消费,消费者在选购鲜笋、香椿、荠菜、马兰头、食用菌菇等时令“春菜”、祭扫食物及就餐时,建议选择证照资质齐全、市场信誉度高、营业时间长、经营状况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专营商店、网络购物平台、餐饮店等安全放心渠道消费、订餐。二是家庭聚餐预防风险,在家聚餐注意挑选卫生、新鲜的食材,确保包装食品外观完整、标识信息齐全、保质期内无异常质变,收到订餐、食材后切勿长时间存放,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书面及电子凭证。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不饮用来历不明的“白酒”,防止误饮醇基燃料。三是户外野菜谨慎采食,消费者清明节外出踏青、祭扫时,注意不要随意采摘食用户外野菜、野果、野蘑菇、野蜂蜜等,以免食物中毒,一旦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经营者是消费安全第一责任人。节日期间,各餐饮服务单位尤其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坚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不私自采购、加工食用安全未明的野菜等食材。消费者遇到食品质量安全、价格欺诈、假冒伪劣、计量不准、无故推诿退换货、强制销售、虚假宣传等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消费投诉热线,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登录“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进行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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