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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笔贷款强制搭售保险 平安银行被国办督查室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20-01-14 来源: 作者: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聂国春)继旗下子公司平安普惠近日被法院判定通过设立关联公司大量放贷,涉嫌经济犯罪后,平安银行日前又因强制搭售保险被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通报批评。

  千余笔贷款强制搭售保险

  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通报称,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其中,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

  据悉,平安北分搭售的平安福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通报显示,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平安银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

  累计被罚2700万元

  在中国政府网公布这一严重违法行为的同时,银保监会网站当天也公布了对平安银行的处罚结果。北京银保监局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处罚决定,平安北分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责任人解朋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2019年以来平安银行已累计收到各类监管罚单至少85张,合计罚款金额累计超过2700万元,多张罚单剑指信贷资金违规等行为。

  10月11日,浙江银保监局开出3张罚单,指向平安银行义乌分行。根据处罚决定书,平安银行义乌分行被罚50万元,两名相关负责人受警告处分。处罚信息显示,平安银行义乌分行及相关负责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贷资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违规以企业名义贷款用于政府融资。

  8月26日,江西银保监局开具的罚单也显示,平安银行南昌分行因贷款监管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或购买理财产品遭行政处罚。

  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国办督查室表示,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

  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国办督查室强调,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

  记者就此向平安银行相关人士询问整改进展情况,截至发稿,平安银行未回复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