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5日是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随拍随发涉国家安全方面敏感信息,违规将智能设备带入涉密办公场所……这些“泄密”行为,大家一定要警惕!
文字来源:国家安全部官方微信
上一篇:特种设备突发情况如何应对?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应急预案
下一篇: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互查 “取长补短”交流经验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