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质量在线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消费调查 > 小区突然冒出干洗柜 霸占道路遭质疑

小区突然冒出干洗柜 霸占道路遭质疑

发布时间:2020-01-14 来源: 作者: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 吴采平)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佳兆业金域天下小区业主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公共区域引进了一台大型干洗柜,事先没有通知业主。此前,物业公司还引进了诸如饮水机、快递柜、招牌式大型垃圾箱等商业设备,引起众多业主不满。近期,记者先后走访调查了武汉市中心城区近10个小区,发现很多物业公司在引入快递柜、灯箱广告、饮水机、自助洗车棚、无人售货机等设备时,并未征求业主们的同意,引发多起投诉。

  自助设施占过道

  金域天下小区业主孙女士向记者介绍说,上个月,她进出小区发现通往大门的过道上,竖着一台黄色的方形柜子。孙女士走近仔细看了一下,原来是一台自助干洗柜,扫码即可使用。类似的设备在小区里已有不少,但安装在过道上,孙女士还是第一次见。

  占用车位的直饮水站。吴采平摄 很快,业主群里就炸开了锅。孙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多位业主对此表达了强烈反对。一位业主吐槽道:真会选位置,小孩骑车玩耍撞上了怎么办?另有业主说:最反感这种先斩后奏,又挡路又没啥用的摆设。还有业主调侃道:按照这个装柜子的速度,估计过不了几年,小区里会装满大大小小各种设备。

  金域天下小区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大家对自助干洗柜不满的原因,主要是物业公司已经多次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各类商业设备。去年,因为物业公司把招牌式大型垃圾箱摆在小区中间,引发了业主不满,后来大家考虑到有利于垃圾分类就作了让步。

  6月19日中午,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公共区域内多处设置了直饮机、24小时便利水店,还有多个快递柜、分类垃圾箱等。众多业主反映后,物业公司已将自助干洗柜从过道上移走。

  武汉市江夏区生态家园小区业主邓女士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入驻6年,引进了饮水机、快递柜、洗车机等,却从未公布公共收益情况,这些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被侵占。江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已要求物业公司按照时间节点每半年时间向全体业主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情况,同时多部门将对小区公共收益组织审计。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花园小区业主王先生反映,去年8月开始,小区内出现一处占道自助洗车棚,存在污染环境和扰民等问题,且附近几百米处已经有一处便民洗车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取缔。

  收益应归全体业主

  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记者发现,很多小区的业主都反映过上述类似的情况,物业公司设置的设施除了干洗机、饮水机、垃圾箱、快递柜,还有电子广告牌、自助洗车棚等。

  一位经营某品牌纯净水直饮机的商家告诉记者,想要进驻小区,都要向物业公司缴纳一笔占地费,一般都是物业公司定价,如果跟物业公司约定好,不允许其他直饮机品牌进驻小区,那费用会更贵一些。采访中,一家知名快递柜商家坦言,入驻小区前,会向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供一定的管理费用。武汉某通讯公司王经理向记者透漏,宽带进小区有门槛,不向物业公司缴费,公司根本无法进小区施工,就是业主有消费需求通讯公司也只能干着急。

  据了解,根据《武汉市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是指利用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小区公共场地的车位租金收益、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小区公共区域设立摊位的租金收益,以及其他利用小区共有部分经营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安装的任何商业性设备扣除成本后的收益,都属于小区公共收益。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和设施进行经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小区公共部位和区域应由业主大会委托物业企业经营,双方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就小区公共部位经营和收益分配进行具体约定。如果物业企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侵占小区公共部位或设施进行经营来获取收益,如电梯广告、户外广告、出租公共场地等,房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将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依法责令其改正,所得收益用于物业共用部门、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或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并记入信用信息档案。

  业主应充分行使监督权

  6月19日,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佳兆业金域天下物业公司了解到,针对多位业主反对设立自助干洗柜的情况,物业公司已对安装在小区过道上的干洗柜进行了拆除,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将所得公共收益移交。

  武汉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公共收益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也可以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受委托管理公共收益的物业公司,应在银行开设专户对公共收益进行专项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账户合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戴盛仪表示,由于缺乏信息透明度,部分小区的公共收益成为小区管理的灰色地带,特别对于那些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来说,公共收益几乎在无人监管的状态下可能沦为物业公司的私人钱包。其次是很多业主委员会擅自为业主做主,这方面业主应充分行使监督权。据了解,上位法还没有出台监管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由于业主委员会的自治性质,监管层面上存在法律的空白。

  武汉市洪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刘爱国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物业公司每年要公布小区公共收益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小区的公共收益既然属全体业主所有,每一笔收支都应该在阳光下进行,对小区的每一个业主而言,这是他们应该享有的知情权。